發布時間:2023-09-26 09:34:46
序言: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,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,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房產繼承的法律依據,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。
【法律依據】
《房屋登記辦法》規定:
第三十五條
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、合法建造房屋、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,權利人轉讓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,應當將房屋登記到權利人名下后,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或者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。
如果該房產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,那么該房產進入繼承程序,由女方,子女,及男方父母平均分配。
如果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,那么女方有一半的房產,剩下的部分再進入繼承程序,女方還能再次獲得一部分。
【法律依據】
根據《婚姻法》第10條規定,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:
第一順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
第二順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繼承開始后,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,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。
只有非法定繼承人在繼承房產時才需要交契稅,規定如下:房產繼承的根據買房人的情況,首套1%,二套3%,非普通住房不論首套二套都是3%。
【法律依據】
根據《關于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是否征收契稅的請示》現批復如下,對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》規定的法定繼承人(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繼承土地、房屋權屬,不征契稅。
【法律依據】《繼承法》第二條規定,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。
第三條規定,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,包括:
(一)公民的收入;
(二)公民的房屋、儲蓄和生活用品;
(三)公民的林木、牲畜和家禽;
(四)公民的文物、圖書資料;
(五)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;
(六)公民的著作權、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;
2、把對公有房屋的承租權當成遺產繼承。
3、把繼承開始前己不屬于被繼承人的房產當作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。
4、認為屬于夫妻二人共有登有夫妻二人名字的房屋,其中一人死亡,不必過戶登記,即屬于生存的一人。
5、認為繼子女和養子女具有相同的房產繼承權。
6、認為同居多年即享有配偶繼承權。
7、認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的遺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。
8、認為婚后買房,產權證上只寫有一人的名字,就不是夫妻共同財產。
9、不為沒出世的胎兒保留遺留房產份額。
【法律依據】